各学院、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,规范交通秩序,文明停车,消除安全隐患,切实保障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学校要求对校区各类自行车、电动车、摩托车等车辆开展乱停乱放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,有关整治事项如下:
一、整治时间:
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30日
二、整治范围:
校园内所有道路,教学楼、二级学院、实验楼、图书馆、宿舍楼、办公楼、田径场、一饭堂、二饭堂等公共区域。
三、整治内容:
1、校区非划定停车区域,禁止乱停乱放任何车辆。
2、对长期违停车辆,没有车主到现场认领的,将作为报废车辆处理。
3、在校学生除自行车以外,一律不得私自骑行电动车辆进入校园,含电动踏板车、电动平衡车、摩托车等车型车辆。校园内电动车、摩托车原则上仅限于安保、物业、消防、维修及后勤保障等因工作需要的人员使用。对已购买电动车型车辆的学生,须在整改工作日内将车辆寄回家或开出校园外妥善处理。
4、对多次违规停放车辆,多次提醒无效的,一律上锁暂扣,领取需联系学生辅导员或人员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到现场核实认领。
5、对外来临时报备车辆,报备人员需告知车主车辆进入校园后要按规范停放至指定停车区域,对占用过道、门口、消防通道、应急通道的车辆,经电话联系提醒不及时驶离的,一律进行上锁处理。若存在态度恶劣,拒不配合等严重行为的,将限制进入校园。
特此通知。
云浮校区管理办公室
2025年10月13日